2009年3月18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由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闫毅率领的验收专家组对太原理工大学第三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进行了验收。
太原理工大学2005年7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来,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知识产权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统计数据显示,试点期间我校共计申请发明专利538项,占山西省高校申请总量的60%,年申请量首次突破100项大关,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数量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年授权量达到54项,创造了我校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最高纪录,多项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我校多次荣获教育部和山西省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在2009年我校科技处处长李晋平荣获“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在2008年我校科技处副处长、知识产权办主任庞建英同志荣获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授于的“全国专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验收会上,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闫毅率领的验收专家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太原理工大学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以来的工作汇报,审查验收了有关材料。验收组一致认为,太原理工大学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批试点单位:思路清晰,工作扎实,管理创新,成效显著,特色鲜明,不少工作都走在全省高校的前列,为进入更高层次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顺利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