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负责人:
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kjt.shanxi.gov.cn/sysptjd/51385.jhtml。省技术创新中心分为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现将申请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主要结合区域内各地方的产业发展需求和优势科研力量分布进行统筹布局,布局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战略部署与区域重大需求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中心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太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等区域发展进行战略布局,跨区域、跨领域、跨科学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
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院所牵头,通过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中心面向我省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全国和全球竞争的细分关键技术领域,重点在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层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14+N个重点产业集群布局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省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山西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四)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尤其要符合我省“14+N”产业领域,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情况。
三、组建模式和体制机制
省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实体,可以采取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前期暂不具备注册法人实体条件的,可以由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内设机构逐渐向独立法人实体过渡。
省技术创新中心依照章程管理,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中心主任(总经理)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形成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等多方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运营、良性互动的内部治理机制。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填报《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见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符合认定条件的,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提出中心的技术领域和方向、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模式和保障措施等,并提供所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经组织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
五、材料报送
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单位在主管部门网络审核通过后,下载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7份,连同汇总表(组织单位提供)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产业处室(按照14个新兴产业集群,材料报送相应产业处室。不属于信创等6个产业处室的均报送到综合前沿科技处)。各组织管理部门对建设申请书和建设方案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
六、申报时间
2021年《省技术创新中心》常态化申报,首批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申报书纸质版材料9月7日前提交至各产业处。学校首批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8日。
联 系 人:张国英
联系电话:0351-317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