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设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应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以及我省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和实践成效开展深入研究,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我省落地落实。
2.“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分重点和一般两类。
3.课题申请人应是我省相关单位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
4.申报课题需提交申请书2份、活页8份(8份活页逐份摆放,夹在1份申请书中缝位置)、学院汇总表。
申请书和活页(WORD文件格式),学院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需提交电子版。每一位申请人建立一个电子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例如:“李华”。文件夹里包括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例如:“李华申请书”、“李华活页”。所有文件不得使用图片格式。申请书及活页均使用A3纸双面印制,不得单面印制,不得更改表格格式。
二、结题要求
(一)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二)时间要求
2025年3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我办统一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鉴定。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公布。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及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所在学院请严格核查以下情况:(1)申请人个人身份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2)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课题题目是否与本人已经结项的课题题目雷同或相近。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
3.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院,缺少材料或过期申报均不予受理。
4.申报截止:2024年8月29日(迎西校区行政楼126室)
联系人:王雁南 0351-601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