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规划课题(院外)和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准备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组织结项的课题包括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和2022年之前未结项的院(中心)规划课题(院外)。2021年和2020年未结项的院(中心)规划课题(院外)此次仍未结项的,将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度课题。
二、成果要求
1.课题结项成果为1.5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2.课题结项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报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含论文集)或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
(2)出版与本课题相关的专著;
(3)在课题研究报告基础上形成的决策建议被院(中心)内参、内刊或被市厅级以上单位采用。
3.发表文章、著作时中文标注“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xxxx年度规划课题一般/青年课题(课题编号:xxxxxx)”或“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xxxxxx)”,署名要求课题主持人为第一作者。
三、材料要求
1.《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两份。
2.研究报告五份,其中三份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3.发表的文章、内参或被内刊采用等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审验后返回,复印件装订到研究报告之后)。
4.2023年度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须提供查重报告一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去除引用文献后的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25%-30%)。
5.课题结项汇总表一份。
上述材料均要求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同时提交电子版。研究报告的装订格式详见《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成果装订模板》。
四、报送要求
1.截止:2024年5月6日上午报送至科研院(明向)。
3.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kykyb2@163.com。
联系人:王雁南
联系电话:6018040, 3176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