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及全体师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作为知识和技术的法律载体,不仅是学校的核心资产,更是宝贵的办学资源。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高质量专利在保护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专利发明创造高质量发展要求,切实推动我校专利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为进一步规范职务专利申请,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提高我校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性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对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认定及处罚措施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包括:
(一)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
(二)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
(四)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为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者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
(五)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六)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
(七)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将对学校专利申请秩序及声誉造成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不予减缴专利费用、停止或追回资助或者奖励、暂停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快速审查、影响学校信用,甚至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二、收到非正常专利申请通知后的应对措施
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知后,请第一时间核实并了解专利被列为非正常的原因,结合自身情况分析是否存在通知中所指的非正常专利行为,同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科研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如属实,应及时配合撤回相关专利申请;如果认为是不合理的“误伤”,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诉材料进行申诉。科研院将对上报的非正常专利线索建立台账,逐项跟踪进度,协助解决问题,保障学校正常的专利申请秩序。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的情形,对已经和正在申请的专利即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落实到专利申请的每一位教师和学生。
1. 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严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以保护创新和实际研发活动为基础提交专利申请。
2. 应选择有专利代理资质的正规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文件撰写和提交,确保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避免内容重复、抄袭或低质量的专利申请。对于无资质机构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代理机构,不得委托其进行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信息可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3. 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职务专利申请前要在学校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审核,明确专利负责人。专利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专利质量加强审核把关,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指导老师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申报专利,必须严格把关,做好审核论证。对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采取限制申请专利、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收回奖励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 我校师生在专利申请前,可通过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进行免费的专利申请前检索,做好申请论证工作,也可向合作代理机构进行免费咨询,寻求专业的知识产权咨询或法律援助。
四、联系方式
1.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祁星耀 联系电话:6010182
联系邮箱:qixingyao@tyut.edu.cn
2.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鑫金 联系电话:6014510
联系邮箱:fuxinjin@tyut.edu.cn
3. 代理机构咨询电话可通过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查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