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和培养学校各类科技人才的创新精神,提高科研能力,夯实人才储备,推进学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校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太原理工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在正式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青年教师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项目类型及经费标准
校基金包括优秀青年培育基金,资助额度5-10万元;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平均资助额度为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平均资助额度为1-2万元。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在编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年龄不超过37岁,自然科学研究基金申请者尚未主持过国家级项目、且年龄不超过38岁,人文社科专项基金申请者尚未主持过国家级项目,且年龄不超过40岁。
2. 近3年内,自然科学研究基金申请者至少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人文社科专项基金申请者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申报校基金项目人员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否则不予以资助。
4. 优秀青年培育基金执行期结束可继续申请,不受资助次数限制;自然科学研究基金、人文社科专项基金资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1次。
三、评审与立项程序
(一)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和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评审程序
1. 申报
申请者根据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对应项目申请书(附件1、2、3、4、5)。所有类型的校基金均采用拟申请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作为申请书模板。经费预算根据相应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需要填写(无须考虑校基金的资助额度)。
各学院和重点科研机构汇总所有类型基金的申请书,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申请书PDF电子版(以“姓名+基金类型”命名)和汇总表(附件6),以及学术论文PDF电子版汇总压缩包发送至rongxia@tyut.edu.cn。
2. 评审
校基金的评审原则是“专家评议、择优资助”。校基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基金评审由各学院和重点科研机构自行组织,要求邀请3位校外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函评或会评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函评或现场答辩。评审专家给出评审意见及建议,并填写评审意见表(附件7)。
3. 立项
各学院和重点科研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意见汇总评审结果、填写评审汇总表(附件8)。注意:汇总表应按照评审结果给出明确排序。
请各学院和重点科研机构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专家评审意见表(需有专家签名)、评审专家名单(附件9)、评审汇总表电子版发至rongxia@tyut.edu.cn;评审汇总表和评审专家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科研院明向校区B819室、迎西校区126室。
科研院对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立项资助。
(二)优秀青年培育基金项目评审由科学技术研究院统一组织。
联系人:李文凤 戎侠
邮箱:rongxia@tyut.edu.cn
联系电话:0351-317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