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资助及之前申请延缓结项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2018年度我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之前申请延缓结题的入选者(以下简称人才项目);2019、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以下简称成果项目)。
二、组织实施
基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的考虑,本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进行,不再以学校为单位逐校开展。
1.基地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从我省社科专家库中选取,主要由我省从事社科研究的管理专家组成。专家组审阅相关资料、讨论交流后,形成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无需现场汇报。基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不再同步开展。
2.人才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从我省高校人才库中选取,主要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和其他高水平专家组成。专家组审阅相关资料、讨论交流后,形成验收意见。项目负责人无需现场汇报。
3.成果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由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高校、医院、科研机构在成果转化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项目负责人须向专家组汇报项目完成情况,专家组审阅资料、讨论交流后,形成验收意见。
三、有关要求
1.确定结项清单。按照验收范围,各高校系统梳理本校各类项目拟结题清单。各项目原则上“应结尽结”。确因特殊原因需延缓结题的项目,经学校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申请。各校拟结题清单及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以学校为单位于12月28日前报至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2.完成结题材料。
(1)基地结题参阅附件1要求,
A、《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B、《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项报告书》
C、《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
(2)人才结题参阅附件2要求,
A、《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汇总表》
B、《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
C、《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
(3)成果项目结题参阅附件3要求,
A、《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汇总表》
B、《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项报告书》
C、《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题验收意见书》,并附相关成果转移转化效果的证明材料。
3.提交材料事项。
(1)时间地点:各学院统一于2021年12月30日提交结项材料于明向校区815室。
(2)提交材料:汇总表1份、总结报告书6份(装订成册)、验收意见书6份(基本信息都填好)。
(3)项目负责人需准备5分钟的PPT,重点汇报课题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转化情况。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PPT于验收日提前拷入答辩用机。
基地项目联系人:康颖卿(6018040)
人才、成果转化联系人:张婵爱(317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