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8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仍有剩余的,今年年底会按原渠道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注意事项:1、“应退结余资金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有借款未核销的务必注意年底封账前完成核销;2、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项目结余经费也需退回;3、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提醒合作单位负责人加快支出进度。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0年9月)版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根据我校《太原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校科[2016]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科研项目按时通过验收后,结余经费仍有剩余的,若结余经费不足项目中经费的30%,则直接转入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发展基金账号,由项目负责人签批,用于科学研究的直接支出;若结余经费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则超出部分由学校统筹安排,专门用于设立校基金。”
科研院梳理了2021年12月拟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经查询发现项目经费的总体执行率较低,目前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高达39.02%,预算执行率达到70%的项目仅占26.83%。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互相转告,进行自查,目前尚有余额的要加快支出进度,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同时,要注意合法合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