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山西地区项目申报推荐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以我校作为申报人申报的,由省教育厅作为推荐单位向省知识产权局或教育部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报送材料要求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4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单位推荐
项目资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4份。电子版资料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纸质版资料内容应与电子版资料内容完全一致,并由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在《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首页加盖公章。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四、报送时间和地址
通过教育部推荐的(学校限推荐一项),请于10月14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4份、电子版一份(存储在光盘中)按要求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405室。
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学校限推荐二项),请于10月23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4份、电子版一份(存储在光盘中)按要求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405室。
通过院士推荐的,请于10月28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4份、电子版一份(存储在光盘中)按要求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405室。
联系人:祁星耀
电 话:6111190
邮 箱:qixingyao@tyut.edu.cn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附件2:院士推荐意见书
附件3:推荐函
附件4: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附件5: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专利)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