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专利发明人: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专利申报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始办理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返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范围
受理通知书日期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5月31日期间内,专利权人为太原理工大学(唯一或第一单位)的国内发明专利,每项返还费用为2000元。
已委托太原晋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太原高欣科创专利代理事务所、太原市科瑞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一品慧诚专利代理事务所代理的我校发明专利,学校支付费用由事务所代收并在代理费用中予以扣减的,不再另行办理费用返还。
二、申报人及资助方式
本次返还费用由专利负责人申报并领取。
专利负责人是指:已获得发明人团队一致授权,负责本专利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的学校教职工(有工号)。
费用返还方式为:在知识产权专项账户中给予申报人相应的报销使用额度。
三、申报流程
申报专利需已在“太原理工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备案,并上传对应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具体备案查询及更正、补录流程参看附件2。
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返还申请表》(附件1)。申报表中的信息应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中的信息一致。
2020年10月30日前,将《太原理工大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返还申请表》(每个专利单独一份,专利负责人及第一发明人签字)、专利代理费发票复印件及《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纸质版(已通过线上提交的可免)各一份提交科研院,过期不再受理及补报。材料接收地址:
迎西校区:办公主楼405室 联系人:祁星耀 联系电话:6111190
明向校区:办公北楼817室 联系人:梁宏光 联系电话:3176251
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返还申请表
附件2: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备案查询及更正、补录流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