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科技厅成果处、基础处通知,太原理工大学作为基础项目结题验收试点单位进行验收试点改革,相较2月发布的结题要求,现在在结题材料的内容上有变化,需要验收负责人按新版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本次验收范围为2017年获批的青年、面上类一般项目,优青、重点类项目不在太原理工大学此次验收范围内(2017年获批,结题名单见附件2)。
所需材料见本通知最新附件要求,纸质版一式5份及全套材料电子版(附件1,及汇报PPT共6项)。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结题名单序号-姓名-项目编号;文件夹内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不删除原名称,只在原标题中添加项目负责人姓名。
验收材料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于7月7日学院统一汇总,将结题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迎西校区主楼411办公室。
由于疫情原因及改革试点新要求,验收方式及时间后续通知。
特别提示:
1、每个项目将结题所需材料装订在一起(包括附件佐证材料),成一册,顺序为:新版结题报告、计划任务书、结题报告中涉及到的成果附件证明、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2、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需同时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
3、结题报告电子版需包含纸质版所有附件(含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利、奖励等均须提供电子版(或扫描版));资金决算表需自行到财务处审核盖章;
4、附件“04-成果统计表”只收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
5、在结题材料中项目负责人处签字,日期填写当日;
6、02-结题验收汇报提纲,一式五份,收活页。
7、03-专家意见表只填写表头,一式5份,收活页。
8、05-结题意见草稿请按格式起草稿,一式1份,收活页。
9、验收PPT,只收电子版。
联系人:郭华
联系电话:6018040
20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