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0﹞53号)要求, 现将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围绕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行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项目行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山西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0年4月30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
(四)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五)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组织推荐工作流程
申报单位应聚焦行业问题,整合相关领域优势创新团队,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通过“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简称申报平台)网上申报。
四、项目具体推荐方式
(一)请申报单位进入申报平台进行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申报平台为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下的“办事大厅”栏目中的“文化和旅游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
(二)请认真在线阅读《2020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https://www.mct.gov.cn/whzx/bnsj/whkjs/202005/t20200521_853505.htm),在线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提交,如有附件一并提交。
(三)请将申报书(含附件)在线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平台。
五、申报说明
(一)项目评审按照质量优先原则。鼓励“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人和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应于6月19日之前将申报书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申报平台,并及时告知科研管理联系人。逾期申报平台关闭。
联 系 人:康颖卿
联系电话:0351-6018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