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项目提交2019年度结题报告工作现已展开,2019年我校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本年度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报告填写步骤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首先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的有关规定(附件2),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附件4),并打印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一份。决算金额以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为准。项目负责人签字后请先至财务部210室做好审核决算,财务审核盖章后交至科研院411室备案。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决算具体事宜参照第二条:关于项目决算的几点提醒)
3、确认核准决算无误并做好预算调整后,项目负责人以个人账号(个人邮箱)和密码(忘记请点击找回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结题报告填写说明(附件5、6和7)和系统各界面详细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扫描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附件请按照说明上传)。
4、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附件9)时,请务必直接(或通过ISIS系统)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http://rol.nsfc.gov.cn)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专著、专利、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其他成果、获奖的顺序列出。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部分学部会对结题报告进行单独评价,作为后续项目评审的参考,请认真对待。(详见第三条:关于成果录入的几点提醒)
5、《结题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6、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经科研院审核通过之后(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与财务盖章页不一致的不予通过),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科研院411室。项目负责人保证结题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
7、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学校追责。
8、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二、关于项目决算的几点提醒:
1、本年度决算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的有关规定(附件2)执行。设备费不能调增,其他费用如超支预算需调整,请填写《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件8)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科研院411室审批后按照新预算做好决算表的填报和决算说明工作。
2、财务决算表中(2)栏预算调整数如未调整请写“0”,(4)栏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且不能为负。
3、决算说明: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对项目资金决算表中各项支出所做的必要说明,包括: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说明、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名称及使用说明、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决算说明不能为空。也不要简单摆数字,需要简要说明除间接费用以外所有支出不为零的每一个科目的支出数目、用途等情况,如有调整需着重说明。
三、关于成果录入的几点提醒
1、论文成果:项目负责人通过“管理”菜单中的“个人成果维护”功能将本人的论文成果信息进行录入或从第三方导入,并准确标注作者属性和基金标注排序,填写结题报告时直接引用。
2、人才培养、科研奖励等成果:项目负责人通过“管理”菜单中的“个人成果维护”功能将本人的人才培养、科研奖励等成果进行手工录入,填写结题报告时直接引用。
四、我校时间安排:
鉴于结题报告需要科研院和计财处审核并签章,请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决算编制,决算表和决算说明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盖章后报科研院411室备案;1月17日前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与财务盖章页不一致的不予通过);2月18日前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科研院411室。项目负责人保证结题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
科研院联系人:
孙亚慧 联系电话:6010310 办公地点:主楼4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