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教职工:
按《太原理工大学绩效工资二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校科【2018】15号)和《太原理工大学教学教研科技成果绩效核定办法》(校科【2018】16号)文件要求,科研院拟分三个阶段对各二级单位2020年科研绩效进行核算,第一阶段为2017年度和2018年度科研成果认领和申报;第二阶段对各单位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科研考核绩点进行核算,得出各单位的科研实力和体量绩点数;第三阶段为2020年度各单位重大重点科研任务指标分配与确认。现就第一阶段的要求说明如下:
1、SCI、SSCI、CSSCI、EI等各类数据库收录的2017年度和2018年度论文发表情况按附件1认领并填写,附件填报时须标明序号、认领人员单位、认领人员姓名、认领人员工号;附件中没有的,附检索证明和论文复印件(只填报第一单位是太原理工大学且第一通讯作者是太原理工大学的论文)。
2、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著作类、艺术作品、咨询报告、标准制定以及成果获奖按附件2、3、4、5、6中的列表进行填报,填报时须标明序号、认领人员单位、认领人员姓名、认领人员工号;附件中没有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二级单位统一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各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到819222121@qq.com,纸质材料相关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405室。
联系人:李瑞 0351-6010182;崔新敏、戎侠 0351-611119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