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实验室:
根据《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5号)和我校《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要求,我校拟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具体要求为:
一、推选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候选人须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并要求所选出的候选人原则上不担任领导职务。
三、各学院可根据附件1的名额分配按1:1比例选出候选人。
四、选出的候选人按附件2填写并院长(实验室主任)签字盖章,电子版请于2019年1月5日下午18:00前将发送至邮箱(819222121@qq.com),纸质版于2019年1月7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报科学技术研究院411室。
联系人:李文凤 李瑞 联系电话:0351-611119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