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二级单位:
接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晋科协函〔2026〕26号),省科协拟对该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进行补充征集与调整。为做好我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各大高校、医院、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科协组织中,从事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基础科学研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30%;医学、农学、气象学、材料学、 园林、动物植物、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水利科学等应用科学研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30%;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传播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40%。
二、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完成职称评审工作的能力,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认真履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 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科学普及方面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4. 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年以上。
除本行业领域紧缺人才外,2026年12月底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详细信息请见附件3)。
三、推荐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山西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共同装订成册(单人单册,不可多人一册),按要求加封皮后装订,一式四份,提交至所在学院。
2. 单位审核:各学院对照推荐条件,对申请人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按单位汇总填写《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
3. 学校推荐: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由学校作为推荐单位统一审核盖章后推荐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 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迎西校区办公主楼126室):
1. 《专家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2. 《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3. 推荐专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附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纸质版统一报送至迎西校区办公主楼126室(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附件1 word版)、汇总表(附件2 word版)以及专家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送到邮箱kyybgs@tyut.edu.cn。
联系人:魏延 0351-6010182
请各学院、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特此通知。
太原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9日